团委学生会人事考评办法
一、考评原则:
公平 公正 公开
二、考评目的:
激发团委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热情,每月对优秀干部、优秀部门进行表彰,为人事选拔提供参考依据,为工作管理提供保障。
三、考评办法:
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考评根据每月所做工作由主席团展开。院团委学生会成员考评工作由组织部在主席团的指导下独立开展,各部门应积极配合。各部门定期向组织部提供本部门人员评定资料,组织部结合相关办法,采取“末位淘汰”原则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评,并形成报告报送主席团。考评过程采用量化标准,具体办法如下:
被评人员综合考评综合成绩由基础分、工作表现分、智育激励分构成 。
每月综合考评分 = 基础分×50%+工作表现分(平均)×50%
学期综合考评分=每月每月综合考评平均分×80%+智育激励分×20%
1、基础分。
基础分为院团委学生会成员应尽职责累积分,满分10分,采用倒扣分的原则,每月全程记录。被评人员每月开始均获得10分,在工作、出勤等方面出现违纪现象,依照考评办法扣除相应分值。
缺签扣除0.5分,代签各扣除1分 ;值班缺班扣除1分,值班迟到扣除0.5分,值班早退扣除0.5分;重大会议迟到扣除1分,无故缺到予以劝退;参加活动应到不到者扣除1分 ,迟到扣除0.5分;每月请假超过2次扣除0.5分,4次扣除1分,超过5次予以劝退。(病假和参加校级文体演出训练的酌情照顾)
2、工作表现分。
工作表现分为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的表现积分,包括工作态度、工作能力、工作作风等方面,由各部门在负责人的组织下评定,满分10分。
原则上由部门自行评定,采取量化打分的形式,满分10分。对干事的评定:部长打分占40%,副部长打分平均分占60%。对正副部长的评定:主席团60%,正、副部长互评各占20%。主席助理由主席团打分,主席团各成员占20%。
3、智育激励分。(此项在学期表彰时添加)
智育激励分是为激励学生会成员努力学习而设置的附加分,由每学期开学主席助理到各班查询为据,每学期智育成绩排在班级前5名者获10分,5-10名者获7分,11-15名者获5分。
四、奖励与处分
1、奖励
结合每月综合考评成绩,每学期末计算学期综合考评分,对学生会优秀人员、部门进行奖励。
①优秀干部 学期综评平均成绩前十名者发于荣誉证书及奖金
②优秀干事 学期综评平均成绩前二十五名者发于荣誉证书
③优秀部门 学期综评成绩平均成绩前四个部门发于荣誉证书及奖金
④每月通报表扬综评成绩在前4名的干部和综评成绩在前2名的部门
2、处分
①通报批评 团委学生会成员多次违纪者、或每月综合考评分低于15分者,给予内部通报批评。
②警告处分 团委学生会成员严重违纪者、或每月综合考评分低于12分者,给予内部警告处分,必要时通报公布。
③辞退 团委学生会成员严重违纪,经教育无效者或学期综合考评成绩排在末位者给予辞退处理,通报公布。
注:每月基础分低于8分者给以通报批评,取消其评优资格,每月低于6分者给以辞退处理。